向平機會林煥光主席投訴林瑞麟局長和曾德成局長 區會條例有違家庭崗位歧視條例
2010年12月31日http://www.hkdailynews.com.hk/news.php?id=140760
林浩揚今天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提交投訴書,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先生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先生所制定的《區議會條例》和《區議會會議常規(範本)》不給予男侍產假許可,違反《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及《性別歧視條例》。林浩揚批評「女性和男性在新生嬰兒(子女)出生時,同樣需要肩負照顧家庭的責任,在香港男性沒有合符法律地位的侍產假權益。本人的個案中,條例和常規不予男性侍產假期權益,而女性則可享有產假權益(有案例)。這樣,相同的家庭崗位於我而言,會有不同等的對待。另外,公眾或傳媒因我上述申請不獲批准,可誤解本人故意缺席區議會會議,對本人構成受屈和歧視的情境。(然而,本人在議會整體出席率高達約90%)綜觀前述,本人的案例涉及「家庭崗位歧視」和「性別歧視」,期望平機會林煥光主席介入跟進。」
林浩揚期望,處理是項投訴外,勞工及福利局張建宗局長還要公布政府承諾的法定有薪侍產假研究結果,在未來一年為男性有薪侍產假立法。這是「我們的2011」的施政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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